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見證228人物史攝系列 37


受難者於日治時期曾任日本京都法院檢察官,戰後回台任新竹地方法院檢察官,因承辦新竹市長郭紹宗貪瀆案件得罪當道而辭職。1947年二二八事件發生期間,受難者於同年3月14日下午3時在自宅無故遭國府軍逮捕,迄今生死不明。

見證228人物史攝系列 37

【王育霖之妻 王陳仙槎 證言】
先夫1940年考進東京帝大法律科,在學期間即考上司法官高等文官,畢業後出任京都地方法院檢察官。1945年8月日本投降後,他被推為京都的台灣同鄉會會長,安排在日台灣同胞返鄉船隻。
1946年1月底我和先夫回台灣,去新竹地檢處擔任檢察官。新竹輕航空隊檢舉新竹市長兼軍區司令郭紹宗少將侵吞美援奶粉,先夫鐵面無私予以起訴,反遭市長誣指先夫率眾包圍新竹市政府,先夫憤而辭職到台北,任教延平學院,並擔任林茂生《民報》的法律顧問。1947年3月14日下午,突有六位便衣闖進家裡,綁架先夫,同時搶奪家中的衣服、細軟,至今仍未見人影。
但願台灣別再發生另一次二二八慘劇,我不能恨丈夫無端含冤而逝嗎?
|節錄自《見證228》、《二二八事件辭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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