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團法人二二八事件紀念基金會公告(公告日:108年11月 25 日)
發佈日期:2019-11-25財團法人二二八事件紀念基金會公告(公告日:108年11月 25 日)
主旨:茲公告本會第12屆第2次董事暨監察人會議決議審查通過之二二八事件受難者賠償金申請案,其受難者姓名、受難事實暨賠償基數如公告事項說明。
公告事項:
一、受難者姓名、受難事實暨賠償基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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歐陽可亮 |
30 |
基隆市中正區 |
遭受羈押、傷殘、財物損失、健康名譽受損 |
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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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文治 |
38 |
花蓮市國風里 |
遭受羈押、財物損失、健康名譽受損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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潘鴻泉 |
24 |
嘉義市新東區 |
健康名譽受損 |
4 |
二、前項表列受難事實,認有不實之情事者,得於公告日起1個月內向本會異議。
三、前項異議期間屆滿而無人異議者,本會即依公告基數金額(每1基數為新台幣10萬元),以決定書及領款通知書通知得受領賠償金之權利人辦理賠償金請領手續。
四、賠償金之申請、核定、發放等,均由本基金會獨立超然作業,除不收取任何費用外,並絕無委託任何單位或個人辦理相關事宜。如有發現索取費用之情事者,請列舉事證提出檢舉,以維護受難者及其家屬之權益,本會絕對予以保密,並依規定移送檢調單位查辦。
五、本會會址:10066台北市南海路54號。電話:(02)2332-62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