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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47年二二八事件發生期間,受難者擔任玉山林場警衛。同年3月6日外出為母親買藥時,無故遭公權力侵害導致死亡。
【江振猷之弟 江振裕 證言】我二哥東門公學校畢業,曾被徵調去菲律賓當兵。戰後他在阿里山林管處當警衛。二二八時他出門為氣喘的母親買藥,一去不返。家人到處打聽,有人說他到水上機場被打死,也有人說是在市內被抓而遇害。我們到處去問,母親哭得快死,父親在我們13歲就去世,母親辛苦地做衣服、剝龍眼乾、曬菜脯賺一點錢來扶養我們,當時的台灣人真可憐。|節錄自《見證228》、《二二八事件辭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