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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報》1947年3月9日報導

國大代表南志信在臺北曾表示:吾等高山同胞原來係臺灣原住民族,今後我等名稱要改「臺灣族」,請勿再稱高山族或高砂族。

資料來源:財團法人二二八事件紀念基金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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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稱的拉扯:高山族、臺灣族、山地同胞

二二八事件的肅殺,並未阻止原住民族菁英為族人的權益發聲,如正名、還我土地、生存空間到山地行政等議題皆常被討論。直到1950年代,白色恐怖籠罩社會,族群菁英遭到逮捕、槍決……


1947年3月初,南志信呼籲要「正名」高山同胞為「臺灣族」,同年6月8日樂信•瓦旦陳請大豹社原社復歸,也使用此稱。6月13日,南志信在省府委員會第5次會議後談話建議稱「臺灣族」,但6月14日秘書處致民政廳,稱應改為「山地同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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