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op of page

新聞與公告

【公告】二二八受難者戶籍資料註記回復名譽/2021-05-11

發佈日期:
2021-05-11

為落實政府處理二二八事件政策,撫平歷史傷痛,促進族群融合,已領有本會發給回復名譽證書之受難者或其家屬,可持憑該證書向戶政事務所申請於受難者戶籍資料載明以下記事:「因二二八事件名譽受損x年x月x日憑回復名譽證書回復名譽x年x月x日註記」。


註1:依內政部台內戶字第1100241974號辦理。

註2:欲註記者,請攜帶國民身分證及回復名譽證書向受難者戶籍地戶政事務所提出申請。

bottom of pag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