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展覽資訊

土地傷痕:二二八事件遺址——北部地區
第二篇:槍響之後

發佈日期:
2021-05-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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展覽期間:2021年3月19日~2021年10月3日.週二~週日 10:00~17:00(週一休館,恰逢國定假日開館,次日休館)

展覽地點:二二八國家紀念館 二樓南翼第1展區/台北市中正區南海路54號

指導單位:內政部

主辦單位:財團法人二二八事件紀念基金會.二二八國家紀念館

協辦單位:台北二二八紀念館、臺北市立建國中學

感謝:財團法人史明教育基金會、財團法人鄭南榕基金會、前衛出版社

簡介

1947年發生的二二八事件,對臺灣社會烙下一道無法抹滅的傷痕。當時經歷事件的地點及相關建築,承載著歷史的記憶,成為認識二二八事件的「二二八遺址」。

這些遺址中,有官方的辦公處所、與民眾密切相聯的生活場域,及人民犧牲受害的地方。本次展覽以空間為主軸,參照檔案文獻及口述記憶對場所、建物、路線的描述,得以更具體而微地串聯起歷史事件從點、線到面的複雜樣貌。

此次展覽以二二八事件發生的時序與縣市空間的兩個向度,規劃三檔展覽的主題:第一檔以戰後初期的臺灣、1947年2月的事件發生地——臺北市天馬茶房緝煙血案,至同年3月1日臨時戒嚴的景況為敘事主軸;第二檔講述臺北市以西,淡水河以南的臺灣西北部縣市,接連獲知臺北的事件消息後,各地群眾談論如何因應時局、集會商議的情景,以及3月8日國府軍隊上岸後各地展開綏靖與清鄉的情形;最後第三檔為臺北市以東的臺灣東北部與東臺灣的宜蘭、花蓮縣市,在事件期間民間與官方的互動,尤其是基隆港面臨陸軍整編二十一師登陸後逕行掃射與槍決,造成民眾死傷。整體而言,本次展出的遺址範圍,涵蓋大臺北、基隆、桃竹苗,以及東臺灣的宜蘭、花蓮等縣市。

 

第二篇:槍響之後
展覽期間:2021年5月20日~8月15日

1947年3月1日,民意代表召開緝煙血案處理委員會,並於3月2日改組為二二八事件處理委員會,在中山堂召開大會,納入各方代表,希望讓事件圓滿落幕。4日通知十七縣市組織處理委員會,事件處理的後續發展似乎轉趨樂觀。然而就在各地處理委員會成立的同時,陳儀電請蔣介石從中國派兵支援。陳儀一面向中央請兵,一面調動島內兵力,卻對外宣稱不會進行軍事鎮壓,使事件走向無法和平落幕的方向。

  • 臺北市警察局第一分局|臺灣新文化運動紀念館

  • 臺北商業學校|國立臺北商業大學

  • 臺北工業學校|國立臺北科技大學

  • 臺灣省立法商學院|臺灣大學徐州路校區

  • 延平學院|開南中學

  • 板橋中山堂|板橋區公所

  • 淡水中學|淡江中學

  • 關渡埔頂|關渡埔頂

  • 淡水沙崙|淡水沙崙

  • 桃園車站|桃園車站

  • 新竹縣政府|合作金庫銀行桃園分行

  • 新竹縣警察局桃園分駐所|桃園市新住民文化會館

  • 桃園景福宮|桃園景福宮

  • 新竹都城煌廟|新竹都城煌廟

  • 新竹市政府|新竹市政府

  • 臺灣新竹地方法院|臺灣新竹地方法院新竹簡易庭

  • 二二八事件處理委員會新竹分會|新竹高中

  • 新竹旭橋|成功橋

  • 後龍車站|後龍車站

  • 憲兵第四團|第一銀行資訊大樓及私人停車場

  • 臺灣省警備總司令部第二處警衛大隊看守所|獅子林商業大樓

  • 臺灣高等法院|司法大廈

  • 臺北植物園|臺北植物園

  • 臺灣省警備總司令部勞動訓導營|國防部海軍司令部

  • 川端橋|中正橋

  • 臺北橋|臺北橋

  • 南港橋|南港橋

齊聚一堂・眾聲喧嘩

 

1947年2月27日、28日接連二日,因緝煙衝突引發群眾抗爭。在行政長官公署前爆發流血衝突,臺北市區的騷亂持續延燒,行政機關停頓。28日下午,警備總司令部隨即宣佈臺北市區臨時戒嚴,禁止集會遊行。同時,因武裝軍警在市區巡邏,不時開槍掃射街路行人;抗爭民眾透過臺灣廣播電臺向全島各地放送事件情形,臺北縣(今新北市)、基隆地區亦響應臺北的抗爭,發生騷動;各界民意代表見此情勢,出面與官方展開交涉。28日晚上,省參議員王添灯、省參議會議長黃朝琴等人接連進行廣播,希望市民靜候代表與政府間的交涉,避免事端擴大。

3月1日上午,臺北市參議會邀請國大代表、省參議員、國民參政會參政員等於臺北市中山堂成立「緝煙血案調查委員會」,推派周延壽、王添灯、林忠、黃朝琴等人與行政長官陳儀協商,並提出解除戒嚴、禁止開槍、共組處理委員會、開釋被捕市民等要求,以平息事件。陳儀雖同意多項訴求,並親自廣播宣佈解除戒嚴,但仍嚴禁遊行、罷工等情事,街上仍不時傳來槍聲。

3月2日上午,延平學院、師範學院、法商學院等各校學生齊聚中山堂,抨擊陳儀的腐敗政治;下午,「緝煙血案調查委員會」改組為由官民共同組織的「二二八事件處理委員會」於中山堂召開會議。會中先由臺北市參議員張晴川報告先前與陳儀會面情況,接著宣佈將從商會、市民、學生、工會與臺灣省政治建設協會中各選出代表,並持續商討事件處理方式。行政長官公署派民政處長周一鶚、警務處長胡福相等五位官員參與處委會,向市民展現官方願意談判與政治改革的態度。然而陳儀亦於同日,發電報向南京中央政府報告臺灣發生動亂,無法以目前的駐軍軍力平息,請迅速調兵來臺。

▲陳儀最早於3月2日向南京中央政府請兵的電文,請國防部參謀總長陳誠「迅速酌調素質較良之步兵一旅,至少先派一團來台,俾可肅清奸匪以紓鈞座南顧之憂」。國史館出版《二二八事件檔案彙編(廿三)》,頁231-232。

臺北市警察局第一分局

▲1933年落成的臺北北警察署。
資料來源:國立臺灣圖書館,日治時期期刊影像系統,《臺灣建築會誌》,5卷4期,1933,口繪(無頁碼)

▲現作為臺灣新文化運動紀念館使用,以1920至1930年代臺灣人致力推行文化運動、爭取政治權利的歷史為展示主軸,館內保存日治時期北警察署的扇形拘留室、拷問用之水牢等空間作為教育展示。

遺址簡介

1920年總督府於大稻埕日新町設置臺北北警察署(簡稱北署),管轄北門以北的各派出所。1933年搬移至新落成的兩層樓建築(即現址),一樓設有扇形拘留室、水牢、鞭刑室。1945年國民政府接收後更名為臺北市警察局第一分局;1949年改為刑警總隊,隸屬臺灣省警務處;1990年改為大同分局。1998年獲指定為市定古蹟,2012年大同分局遷往隔壁的錦西街200號;2014年展開古蹟修復工程,將建物恢復為日治時期北警察署的樣貌;2018年臺灣新文化運動紀念館開館,館內不定期舉辦展覽、演講等活動。

事件事蹟

1947年3月3日下午,二二八事件處理委員會治安組召開臺北市臨時治安委員會,決議組織「忠義服務隊」,推派許德輝擔任該隊總隊長,並以臺北市警察局第一分局作為辦公室;許德輝帶領的社會隊,與副總隊長廖德雄(時為學生自治會聯合會會長、處委會治安組副組長)組織的學生隊,以日夜輪班維持臺北市內治安。然而忠義服務隊實由政府策畫組成,許德輝受警備總部指揮策畫組織,也獲得陳儀准許,從事反間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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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治時期臺北北警察署大廳通往二樓的階梯(上圖)及二樓署長室陳設(下圖)。
資料來源:國立臺灣圖書館提供,日治時期期刊影像系統,《臺灣建築會誌》,5卷4期,1933,口繪(無頁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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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47年3月整編第二十一師援軍抵臺後,忠義服務隊遭官方追究,忠義服務隊總隊長許德輝呈報保密局副局長毛人鳳,說明他在忠義服務隊中從事反間工作之經過(上圖),並提出保密局出入證與林頂立的名片(下圖),藉此證明自己是保密局的運用人。
資料來源:國家檔案管理局,〈許德輝呈毛人鳳之「台灣二二八事變反間工作報告書」〉,《國家安全局》,檔號:A803000000A/0036/340.2/5502.3/6/002。

▲1947年3月4日《臺灣新生報》報導3日處委會治安組於臺北市中山堂召開臺北市臨時治安會,會中通過由忠義服務隊為治安會的執行機關,並向各界募捐臺幣77萬元為維持治安費用與其他工作費。
資料來源:國立臺灣圖書館提供,《臺灣新生報》,1947年3月4日,第一版。

臺北商業學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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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31年臺北商業學校校舍。
資料來源:國家圖書館,臺灣記憶系統,臺北市立文獻館,https://memory.ncl.edu.tw/article?u=005_001_0000358833&lang=ch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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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北商業學校於2014年升格為大學,建物經多次改建,未保留早期建築風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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遺址簡介

1917年臺灣總督府立商業學校成立,校舍位於臺北州立臺北第一中學校(即今建國中學),1922年改稱州立臺北商業學校,並增設夜間講習所。1924年經總督府指示搬遷至現址,並在1936年於校內增設州立臺北第二商業學校。戰後1947年將兩校整併為臺灣省立臺北商業學校。爾後校舍經過多次修建,已不復舊貌。

事件事蹟

1947年2月28日當日,部分臺北商業學校學生隨民眾上街抗議。3月1日,臺北市參議會邀請各界共組「緝煙血案調查委員會」,臺北商業學校學生廖德雄為三名學生代表之一,其他學生亦積極投入治安維護行動。3月3日廖德雄擔任忠義服務隊副總隊長,將臺北商業學校編為第八分隊,負責艋舺分局的治安維護。

▲1941年臺北商業學校校舍。
資料來源:臺北市立文獻館,https://reurl.cc/8nModg

臺北工業學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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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治時期的臺北工業學校。
資料來源:國立臺灣圖書館,日治時期期刊影像系統寫真資料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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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北科技大學校內紅樓現名為思賢樓,建於1918年,初期作為書庫使用,為校內僅存之最早期校舍建物。建物主體為修長對稱的二層樓紅磚立面建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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遺址簡介

1912年,臺灣總督府於大加蚋堡大安庄(即現址)成立民政局學務部附屬工業講習所,1918年增設為臺灣總督府工業學校,專門招收日本學生。1923年兩校合併,改稱為臺北州立臺北工業學校。戰後更名為臺灣省立臺北工業職業學校。校舍早年多為磚木造,1930年後陸續改為混凝土建築,經多次整修,舊校舍幾乎不存,僅存之思賢樓於1998年定為市定古蹟。

事件事蹟

1947年2月28日,臺北市民因緝煙血案上街抗議,臺北工業學校學生亦參與遊行。遊行到行政長官公署時,遭衛兵開槍射擊,學生吳炳煌遭機槍擊中,事件後將經歷畫成〈長官公署前的槍聲〉畫作。

臺北工業學校學生亦積極協助臺北市地方治安的維持,3月3日忠義服務隊成立後,各校學生被編為八個分隊,由臺北工業學校負責第四分隊

▲1931年的臺北工業學校。
資料來源:臺北市立文獻館, https://reurl.cc/GryxWG

▲1947年2月28日的抗爭遊行中,臺北工業學校學生吳炳煌於行政長官公署前遭機槍擊中,事件後將經歷畫成〈長官公署前的槍聲〉。
資料來源:台北二二八紀念館提供。

臺灣省立法商學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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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治時期臺灣總督府高等商業學校正門。
資料來源:國立臺灣圖書館,日治時期期刊影像系統寫真資料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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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址校區內行政大樓、二排二層樓清水紅磚教室、圖書館、警衛室皆於1998年指定為市定古蹟,由臺灣大學管理,建築保存狀況良好。其中清水紅磚教室以清水紅磚為主,鑄鐵柱、木樓梯等精緻工藝現況保存良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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遺址簡介

1919年臺灣總督府高等商業學校成立,1926年更名為臺北高等商業學校,主要研究臺灣及南洋地區的經濟,於1946年改制為省立法商學院,隔年併入臺灣大學法學院;建築為清水磚所造的西洋古典式建築,現址保存狀況良好,現由臺灣大學進修推廣學院管理,目前閒置中。1998年定為市定古蹟。

事件事蹟

1947年2月28日群眾因緝煙血案而上街抗爭,部分法商學院學生亦參與其中。3月2日,延平學院、臺灣省立師範學院、法商學院等校學生,齊聚中山堂決定組織學生隊以維持治安。另外一派學生準備組織學生軍發動武裝進攻,由臺籍日本兵李中志,聯繫臺大醫學院郭琇琮、法商學院陳炳基、延平學院葉紀東,3月4日組成三個大隊:第一大隊在建國中學集結,陳炳基帶隊;第二大隊在師範學院集結,郭琇琮領導;第三大隊在臺大校本部集結,由李中志和楊建基帶隊,延平學生則由葉紀東帶隊,另有士林、圓山工人組成一大隊,桃園方面亦有武裝大隊準備來援;後因計畫不如預期,未有具體行動即解散。事件後陳炳基因參與行動遭到臺大退學。

▲1950年代的法學院正門。
資料來源:石澂攝、烏蔚庭及臺大校史館提供,https://reurl.cc/4mex1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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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50年代的法學院
資料來源:石澂攝、烏蔚庭及臺大校史館提供,https://reurl.cc/Gry1xW。

▲二二八事件後,就讀臺灣省立法商學院專修科第二組的學生陳炳基、李茂笙、商業專科乙組學生朱政雄等三人被開除學籍。
資料來源:國家檔案管理局,〈請察核備案由呈報學生陳炳基等三名開除學籍〉,《國立臺灣大學》,檔號:A309200000Q/0036/9999/18/1/001。

延平學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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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治時期臺灣商工學校(今開南中學)全景。
資料來源:國立臺灣圖書館,日治時期圖書影像系統,《開南臺灣商工學校創立二拾周年記念號》,表紙繪(無頁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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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開南中學現址為延平學院創校之處。延平學院1946年於此創校,直至1953年於臺北市建國南路一段興建校舍建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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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46年8月3日,延平大學的第一次校董會於臺北市中山堂召開,由於學院數不及三個,暫稱延平學院。校董事為林獻堂、朱昭陽、劉明等十五人,羅致當時社會與政界菁英。會中一致推舉林獻堂為董事長、朱昭陽為院長。
資料來源:國立臺灣圖書館,《民報》,1946年8月5日,第二版。

遺址簡介

日治時期留日菁英朱昭陽為培養臺灣人才,於1946年9月創辦延平學院,招收學生,暫借當時的「開南商工職業學校」校舍,於夜間授課。同年10月舉行創校典禮。

1947年3月二二八事件中,國府軍宣稱在校園中查獲武器,延平學院被迫關閉,1948年9月以「延平高中補習學校」名義復校。1953年於今臺北市建國南路一段處新建校舍,正式於此建校迄今。

事件事蹟

1947年二二八事件期間,延平學院的學生參與維持治安工作,亦有部分學生計畫組織學生軍,如葉紀東等投入臺灣省立師範學院、法商學院等校學生組織的三大隊,準備進行武裝抗爭,然因計畫失敗而未成行。

3月9日,國軍援軍進入臺北,宣稱在延平學院內發現武器與「興華共和國」旗幟,以此下令學校停辦。3月20日,警備總司令部以「辦理不善,且未奉准立案,二二八事件期間並有一部分學生參加叛亂,殊屬不法」之理由,關閉延平學院。

▲1946年8月19日私立延平學院校長朱昭陽在《民報》刊登招生廣告,招收本科一年級生一百名,男女兼收。因臺灣青年的求知欲與升學欲很強,報考人數多達二千人,很多有感於失學之痛的中年人也來應考,最後錄取一千人。
資料來源:國立臺灣圖書館,《民報》,1946年8月19日,第一版。

▲報載警備總司令部佈告稱:「延平學院辦理不善,且未奉准立案,二二八事變中並有一部分員生參加叛亂,殊屬不法」,予以封閉。
資料來源:國立臺灣圖書館,《臺灣新生報》,1947年3月25日,第二版。

▲延平中學因符合「二二八事件處理及賠償條例」第8條第2項之「二二八事件中受害之教育文化機構」,經平反並獲頒二二八事件恢復名譽證書。
資料來源:團隊翻拍,延平中學校史館藏。

處委會擴大改組・各地紛立

1947年3月4日上午,臺北市處委會決議擴大改組為全省性機構,通知當時17縣市的參議會,緊急組織處委會分會,以處理各縣市的騷動,並推派代表前來臺北參加全省性的處委會,各地處委會相繼成立;同日,臺灣學生聯盟在中山堂召開大會,會後曾有意組織學生軍,但因故未發起行動。3月5日,臺灣省自治青年同盟在中山堂成立;同日,全省性的處委會在中山堂召開臨時大會,通過組織大綱及八項政治根本改革方案;3月6日召開成立大會完成改組,並選出17位常務委員。

▲1947年3月5日,由二二八事件處理委員會委員陳逸松主持二二八事件處理委員會臨時大會,與會的國大代表、參政員、省參議員、臺北市參議員曁各界代表議定組織大綱草案,決定八項政治根本改革草案。
國立臺灣圖書館,《民報》,1947年3月6日,第二版。

北部及東部縣市成立的二二八事件處理委員會分會,共14處,各地組織的情形如下:

臺北市
  • 3月4日:臺北市處理委員會改組為全省性處委會組織。

  • 3月5日:處委會召開臨時大會,通過組織大綱、八項政治根本改革方案。

  • 3月6日:補辦處委會成立大會,選出17名常務委員,並發表〈告全國同胞書〉。

  • 3月6日:臺北市分會成立。

  • 3月7日:處委會決議〈三十二條處理大綱暨十項要求〉,當晚被陳儀拒絕。

  • 3月8日:處委會收回成案,聲明〈三十二條處理大綱暨十項要求〉絕非省民公意。

新北市
  • 3月4日:淡水分會成立,參與者大多為政治建設協會之成員。

  • 3月6日:板橋支會成立於板橋之中山堂。

  • 3月7日:臺北縣分會成立。

基隆市
  • 3月4日:基隆市分會成立於市參議會。

宜蘭縣
  • 3月5日:宜蘭分會成立於開化樓。

  • 3月6日:宜蘭分會選出郭章垣為主委,並提出五項要求送全省性處委會辦理。

  • 時間不詳:羅東分會由牙醫師陳成岳帶領,接收警察局武器、維持地方秩序。

花蓮縣
  • 3月4日:據保密局情報記載,鳳林鎮民鳴鑼召集青年開會;同日,鎮長林茂盛成立鳳林分會,經濟部長為陳長明,印發傳單,召集海外歸臺青年組織青年團。6日處委會接收區署警察所以及軍用倉庫,7日接收農林處花蓮農場穀倉。

  • 3月5日:花蓮分會於花蓮縣中山堂成立,青年團幹部馬有岳為主委,並提出十二項要求。

  • 3月7日:花蓮分會提出「不流血、不獨立、不共產化」三項處理原則。

桃園市
  • 3月1日:據保密局情報記載,中壢分會由張阿滿、陳德星、林添奎等人成立。

新竹市
  • 3月2日:新竹市分會成立於新竹中學。

  • 3月5日:新竹市分會決議十項提案,向處委會提出。

新竹縣
  • 3月7日:新竹縣分會成立,分為總務、治安、糧食三部,主要負責人為黃運金。事件期間,總務部曾向民間徵收財物,作為治安隊維護費。

苗栗縣
  • 3月7日:據情治報告記載,豐春醫院院長、苗栗後龍鄉鄉長蔡咸陽召集後龍鄉民開會,決議組織青年自治同盟與處理委員會後龍分會。

資料來源:陳翠蓮,《重構二二八》,頁218-219;陳儀深、薛化元主編,《二二八事件真相與轉型正義報告稿(上)》,頁111。

誠如文獻資料記載各地處委會分會所在的縣市與鄉鎮,但其中如淡水分會、新竹縣分會、後龍分會和鳳林分會的具體開會地點,至今付之闕如。

板橋中山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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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板橋中山堂的建物外觀照片僅存有限,圖為1962年11月於板橋中山堂舉行好人好事表揚大會,會後於正門口合影。
資料來源:新北市政府文化局,https://reurl.cc/Y6NXN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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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址位於板橋府中捷運站三號出口對面,為板橋區公所使用。

遺址簡介

1933年5月板橋公會堂落成,1945年國民政府接收後更名為板橋中山堂。1980年原建物拆除,改建為目前所見的六層市政大樓,1983年板橋市公所遷至此處辦公。2010年臺北縣升格為新北市,原板橋市公所改制為區公所。

事件事蹟

1947年3月6日上午,二百多位鎮民與青年於板橋中山堂開會,由鎮長林宗賢主持,後成立處委會板橋鎮支會,推舉王以文為主任委員,游石虎為副主任委員,並組織板橋鎮保安隊,以維護地方治安。

▲1947年3月6日板橋鎮鎮民代表、各里長、青年代表、學生代表等地方有志二百餘人,為組織處委會板橋鎮支會在中山堂召開聯席會議,決議:
一、支持處委會本會提出八項政治改革大綱案。
二、派代表赴處委會促進要求事項趕速實行。
資料來源:國立臺灣圖書館,《臺灣新生報》,1947年3月8日,第一版。

淡水中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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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41年淡水中學校景寫真。左後方為校門口的八角樓,照片正中央為操場與校舍。
資料來源:國立臺灣圖書館,日治時期圖書影像系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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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淡江中學八角樓於1925年完工後使用至今,建築風格為東方寶塔式與西方拜占庭式融合,以紅白磚交替砌成,由中間高塔向兩翼階層式降低為兩層式建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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遺址簡介

1882年加拿大長老教會宣教士馬偕在滬尾設立「理學堂大書院」,又稱「牛津學堂」。1914年,馬偕長子偕叡廉牧師在牛津學堂原址設立淡水中學校,1922年更名為「私立淡水中學」,1925年遷至現址(原校舍旁)。1936年臺灣總督府接管後更名為「私立淡水中學校」;1947年4月更名為「私立淡江高級中學」。2007年,淡江中學在校園內設置「埔頂二二八蒙難紀念碑」。

事件事蹟

二二八事件發生後,部分民眾進入淡水中學奪取日治時期軍訓用槍,並試圖攻擊淡水郊區守軍。1947年3月10日國軍進入淡水,淡水中學學生郭曉鐘上街尋友,遭到攻擊而曝屍街頭。校長陳能通與訓導主任黃阿統聞訊後將郭曉鐘的遺體運回校內放置,隔日上午,黃阿統因掛念郭曉鐘的遺體,從校園內宿舍前往探視,途中碰到軍隊來校搜捕學生未果,一併將陳能通、牧師陳旺(陳能通父親)三人強行帶走。陳旺於12日下午被釋回;陳能通的女兒求救於理化老師盧園,盧園聞訊外出,遭士兵開槍擊中,傷重身亡;黃阿統與陳能通從此下落不明。

▲日治時期1940年代的淡水中學校園走廊一角,學生正在閱讀「提示板」上張貼關於世界局勢的報導。
資料來源:國立臺灣圖書館,日治時期圖書影像系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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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戰時期淡水中學學生進行戰爭演習與操練、露營夜宿,以及左上方兵器室一景。
資料來源:國立臺灣圖書館,日治時期圖書影像系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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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二八事件後不久,4月22日淡水中學應教育處要求,電送民國35年度(1946年)的教職員名錄。而事件中犧牲受難的陳能通、黃阿統及盧園皆名列於表中。
資料來源:〈電送該校教職員工乙覽表准予備查案〉,《臺北縣政府》,臺北縣政府,檔號:A376410000A/0036/031/7/1/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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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淡水中學訓導主任黃阿統,此為日治時期曾於新竹州竹東公學校(今新竹縣竹東國小)任教時之照片。
資料來源:吳三連台灣史料基金會,《淡水河域二二八》,頁2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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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母校淡水中學任教的理化老師盧園(隊旗旁第二名雙手合抱者)在學時與劍道社成員合影於體育館前。
資料來源:吳三連台灣史料基金會,《淡水河域二二八》,頁231。

關渡埔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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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渡埔頂的棄屍地透過口述訪談調查,確認其中一處位於媽祖石附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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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示埔頂的刑場有兩處,一是右方的自強新村下方空地,二是左方位於淡水區竹圍國小自強分校內的媽祖石。
資料來源:臺北市政府都市發展局,臺北市歷史圖資展示系統

遺址簡介

關渡埔頂為現在的淡水區福德里,據自強國小師生的調查,埔頂的刑場有兩處:一處在媽祖石附近,另一處在自強新村下方的空地。媽祖石位於今淡水區竹圍國小自強分校內,碑文刻於1913年,於2002年定為市定古蹟;媽祖石對面為原自強新村所在地,現已拆除。

事件事蹟

關渡埔頂為二二八事件國府軍隊殺人、棄屍之處。據福德里耆老胡新興口述,二二八事件時,曾目睹軍人將十多人載運至埔頂地區槍殺。另外,淡水鎮公所職員吳有德、雜貨商吳彭、工人林阿和皆於3月中旬被軍人自住宅強行押走,3月15日在關渡埔頂被槍殺,屍體由家屬各自領回。

단수이 사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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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治時期所出版的淡水名勝介紹,附有淡水街附近的地圖。圖中標示以淡水車站(圖中右側停車場之處)為起點,到各名勝地點的距離。其中海水浴場即是沙崙海水浴場。
資料來源:臺灣圖書館,日治時期圖書影像系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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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崙海水浴場已於1999年封閉,仍有少數民眾從淡水觀海路的小徑進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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遺址簡介

淡水沙崙於日治時期被開闢為海水浴場,1919年起開始營運,1950年後曾關閉。1961年由淡水鎮公所及臺灣省公路局於軍方用地旁重新開設海水浴場,1999年關閉。

事件事蹟

淡水沙崙為二二八事件中國府軍隊殺人、棄屍之處。1947年3月11日,軍隊進入淡水中學搜捕該校學生未果,轉而逮捕校長陳能通、牧師陳旺、訓導主任黃阿統,三人當天被押到沙崙海水浴場,分別綁在三棵樹下,陳旺於12日下午被釋回。幾天後有人看見其餘二人雙手被反綁,用軍用卡車載往基隆方向,從此再也沒有消息。廚師黃兩岸、工人陳萬生、海關工友翁陳樹欉、北投陸軍醫院院長賴亨炭等人,亦被軍警強行帶往淡水沙崙海邊槍殺。

▲日治時期1930年的淡水沙崙海水浴場。
資料來源:國立臺灣圖書館,日治時期圖書影像系統

群眾包圍市府・大新竹縣桃園地方的抗議

二二八事件爆發後,消息迅速擴散至鄰近的新竹地區,各地民眾也因不滿行政長官公署的施政而接連響應行動。戰後初期新竹縣轄區範圍較廣,包含今桃園市、新竹縣市和苗栗縣,當時的新竹縣政府位於今日桃園市中正路上,為今桃園車站站前商圈。

1947年2月28日臺北抗爭遊行的情形傳至新竹,民眾先聚集於景福宮,在廟前廣場議論施政,要求打倒貪官污吏。新竹縣政府聞訊,派出警察大隊驅散集會,再度引發民眾的怒火。隔日上午,三十多名學生和青年自臺北抵達桃園,會合當地青年,對黨、政機關展開攻擊,並率先接收鐵路保安警察的武器,接管桃園車站,並試圖攔截北上火車,阻止由高雄鳳山趕來的軍隊赴臺北鎮壓。

타오위안 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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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治時期的桃園車站。
資料來源:國立臺灣圖書館,臺灣學數位電子書資料庫,https://reurl.cc/8nM5X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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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園車站建物歷經多次拆除改建,改建為現代化車站大樓,目前進行鐵路地下化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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遺址簡介

桃園車站於1893年設站,當時稱為「桃仔園停車場」。1905年,縱貫線改線,在現址建造木造站體之桃園車站,更名為「桃園驛」。1962年後改建成鋼筋水泥建築。

事件事蹟

1947年3月1日上午,三十多名臺北青年到達桃園,會合當地青年團對政府機關展開攻擊。先接收鐵路保安警察的武器,並攔截北上火車,阻止由高雄鳳山赴臺北鎮壓民眾的國府軍隊。青年接管桃園車站後,地方民眾開始搜查外省人,許多外省人逃入本省友人宅中或新竹縣警察局躲藏避難。

▲日治時期的桃園車站全景。
資料來源:國立臺灣圖書館,臺灣學數位電子書資料庫,https://reurl.cc/LdrXaX

新竹縣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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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治時期1904年竣工的桃仔園廳舍。
資料來源:黃俊銘主持,〈桃園地區日治時期建築構造物建築文化資產調查研究〉,桃園縣立文化中心,1997年,頁40,國家圖書館臺灣記憶系統,https://memory.ncl.edu.tw/article?u=022_001_00000457&lang=ch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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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址建物已拆除改為現代化商辦大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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遺址簡介

原址最初為1904年落成的桃仔園廳舍,由臺灣總督府營繕課技師小野木孝治設計,採用雨淋板(weather board)仿洋式木構造。1920年地方官制改制為街庄制,桃仔園廳舍改制為桃園郡役所,並改建為二層洋式磚構造建築,立面採用磁磚、洗石子等不同建材,於1922年落成。二戰後作為新竹縣政府辦公使用,1950年行政區劃重設後,改為桃園縣政府辦公廳舍。爾後原建築拆除改建為現代化建築。

事件事蹟

隨著二二八的消息傳播至桃園地區,1947年3月1日下午民眾開始攻擊外省人,以及聚集到縣政府等行政機構,希望能找出事件前貪污的官員,並將這些官員帶到景福宮前向民眾認錯;當時縣長朱文伯正在臺北洽商農林事宜,故由代理縣長召集鄉紳協商,希望平息暴動,但仍無法阻止民眾聚集於市政府。另有部分民眾攻入縣府倉庫,搬出米糧、牛奶,分配給居民。

▲1922年改建後的桃園郡役所。
資料來源:國立臺灣圖書館,日治時期圖書影像系統

新竹縣警察局桃園分駐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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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址建物為1927年日治時期新建之東本願寺,查無影像紀錄。原建物於1979年代改建為當時標準樣式的警察廳舍,使用至迄今。

遺址簡介

原址於1927年興建東本願寺,二戰後桃園分駐所接收其房舍作為辦公廳舍,之後陸續增改建,原建物於1950年代初拆除。1955新建辦公廳舍落成,1979年改建為符合1970年代的警察廳舍標準樣式,使用迄今。2018年設置為桃園市新住民文化會館。

事件事蹟

隨著二二八的消息傳播至桃園地區,1947年3月1日下午民眾開始攻擊外省人,許多外省人逃入新竹縣警察局桃園分駐所;部分青年、學生見狀包圍分駐所,要求交出貪官污吏,遭軍警拒絕。民眾轉向攻擊空軍倉庫奪取槍械彈藥,再回分駐所要求警察解除武裝。軍警拒絕,當場以機槍、步槍射擊民眾,造成傷亡。晚間警民仍持續對抗,警方見情勢不對,向臺北的省警務處求援。凌晨2時臺北援軍抵達,警局內人員乘亂從後門逃逸,會同援軍北上。

桃園景福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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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07年刊登於《臺灣日日新報》的桃園景福宮畫作。
資料來源:國立臺灣圖書館,《臺灣日日新報》,1907年12月29日,第2899期,第5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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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今的景福宮為1985年整修後之樣貌。

遺址簡介

主祀開漳聖王的景福宮創建於1745年,又稱「聖王廟」,1813年由地方善信簡岳等人重建為具規模、堂皇之建築。景福宮坐落於桃園市中心,是桃園市區最重要的廟宇。戰後歷經多次重修、增建,建築整體大致保持良好,於1985年定為市定古蹟。

事件事蹟

二二八事件的消息於當天即傳播至桃園地區,1947年2月28日當晚,民眾聚集於景福宮前廣場,批評行政長官公署的惡政,要求打倒貪官污吏。新竹縣政府聞訊,派出警察大隊前往驅離,民眾被警察驅散,反而更激起民憤。3月1日下午,青年進攻新竹縣政府,將官紳押至景福宮前下跪,向民眾認錯;學生隊將指揮部設置於景福宮廟口,保鄉隊也在此集合。

群眾議政・新竹苗栗

臺北市1947年2月28日下午實施臨時戒嚴的同時,警備總司令部迅速從高雄鳳山調軍隊北上,於3月1日清晨抵達新竹,因臺籍火車駕駛逃走,軍隊只得暫駐新竹市。由於事件前新竹市長郭紹宗據聞有貪污之嫌,新竹市民聽聞臺北的衝突後立即響應,聚集在城隍廟附近。

3月2日群眾包圍新竹市政府、新竹地方法院、公務員宿舍等行政機構,不過官員早已逃走,市長更下令警察局會同憲兵出動鎮壓。下午三時許,憲警與抗議民眾在旭橋附近相遇,民眾要求憲警繳械,反遭憲警以機槍掃射,民眾至少有八人死亡、十人受傷。

新竹仕紳們於新竹中學成立二二八事件處理委員會新竹市分會,由參議員張式穀擔任主任委員,試圖平息紛爭。處委會新竹市分會向新竹市政府提出「外省人對此次損失不再要求賠償」、「參與此次暴動者准予免究」、「縣市長即行民選」、「警察武裝即行解除」、「駐軍撤離市區」、「停在本市候車之軍隊不要增援臺北」等六項要求,市長郭紹宗只答應前二項。3日開始,市區秩序漸恢復,5日處委會新竹市分會提出十項政治改革訴求,6日分會派代表到中南部購米糧、蕃薯以解決市內的糧荒。

時任新竹防衛司令部司令、出生於新竹的臺籍將領蘇紹文,因顧及家鄉情誼,曾替陳添登、鄭作衡、鄭建杓等遭到逮捕的參議員們作保,並下令軍警禁止濫殺,因此新竹地區所受衝擊稍有緩和。但依舊有不少民眾於動亂中被捕或喪生。

苗栗地區也有零星衝突發生。豐春醫院院長、後龍鄉鄉長蔡咸陽見狀後召集鄉民開會,決議組織處理委員會後龍分會,試圖維持當地治安。

新竹都城隍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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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攝於日治時期1930年代的新竹城隍廟。
資料來源:國立臺灣大學圖書館,日治時期繪葉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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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竹城隍廟為新竹在地信仰中心,廟前廣場為餐飲攤商聚集,周邊發展出商圈。

遺址簡介

新竹城隍廟落成於1748年,是臺灣位階最高的城隍廟,也是當地人重要的集會空間。現存前殿牆堵石雕大多是1924至1926年間完成。城隍廟主體現況良好,於1985年定為市定古蹟。

事件事蹟

1947年3月2日上午,民眾在城隍廟聚集,展開抗爭行動,前往由外省人經營的「福興營造公司」及「中華興雜貨店」燒毀貨物、毆傷外省人。或許因為這兩間商號與中國官僚往來較密切,民眾才到該店內洩憤。其後,群眾進攻法院、市政府等機關及公務員宿舍。

新竹市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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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31年日治時期的新竹州廳。
資料來源:國立臺灣圖書館,日治時期圖書影像系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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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物目前為新竹市政府使用,鄰近旭橋、城隍廟等地。

遺址簡介

1926年落成的新竹州廳廳舍,戰後改為新竹市政府廳舍。1950年行政區重劃,將原新竹州劃為桃、竹、苗三縣,新竹市改為縣轄市,原建物改為新竹縣政府。1989年縣政府遷至竹北,建物即作為新竹市政府至今。1998年指定為國定古蹟,1999年九二一大地震造成毀損,歷時五年於2005年修繕完工。

事件事蹟

1947年3月2日,民眾聚集於新竹城隍廟前抗議,並沿街砸毀政府機關、攻擊公務人員;市政府也遭到群眾攻擊,市府官員早已走避,軍警則在四周部署。群眾後聚於市政府附近的旭橋,軍民爆發衝突,士兵突然開槍,部分民眾從橋下轉逃往市政府避難。

臺灣新竹地方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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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治時期1938年的新竹地方法院。
資料來源:國立臺灣圖書館,日治時期期刊影像系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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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址為新竹地方法院簡易庭,鄰近市議會及市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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遺址簡介

1896年臺灣總督府接收清朝的淡水廳署衙門作為臺北縣新竹支廳,支廳長松村雄之進將穿堂正廳設為辦公室,原衙內牢房作為監獄,大堂作為臺北地方法院新竹支部。1938年支部改制為新竹地方法院,管轄新竹州,與新竹州廳並列新竹地區兩大機關。1945年國民政府接收後改名為新竹地方法院,直至2017年搬遷至新建辦公廳舍,原建物改設置新竹地方法院簡易庭。

事件事蹟

1947年3月2日上午,群眾燒毀城隍廟附近公司、雜貨店的貨物,並且攻擊法院、市政府、警局、專賣局等政府機關及公務員宿舍,也毆打法院推事、民政科長、地政科員等數人。見證者洪旭然說,二二八事件前,法院內部職員都是福州人,甚至有同一家族皆在法院工作的情況,因而法院在二二八事件中遭民眾攻擊,也有民眾進入法院對面的宿舍,毆打檢察官,燒毀家具。

▲日治時期1938年新竹地方法院內部開議(日文開廳)照片。
資料來源:國立臺灣圖書館,日治時期期刊影像系統

二二八事件處理委員會新竹市分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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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22年落成的新竹中學校新校舍。
資料來源:國立臺灣圖書館,日治時期圖書影像系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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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竹高中正門口,戰後迄今皆為新竹高中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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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治時期的新竹中學校校舍。
資料來源:國立臺灣圖書館臺灣學數位電子書資料庫, https://reurl.cc/14A0NQ

遺址簡介

1922年臺灣總督府設立新竹州立新竹中學校,1945年國民政府接收後改制為臺灣省立新竹中學,1970年更名為新竹高級中學。該校的劍道館(日治時期的新竹武道場)於2001年公告為市定古蹟,建築形式保存良好,為臺灣僅存的日治時期磚造劍道場。

事件事蹟

1947年3月2日傍晚,市參議員召集各界人士於新竹中學成立二二八事件處理委員會新竹市分會,下設總務部、政務部、糧食部、處理部、治安部等單位,張式榖被選為主任委員。3月4日新竹市分會向市長郭紹宗提出嚴懲開槍者、駐軍退出市區的要求,但不為市長接受。政務部長陳添登(時任新竹市參議員)在分會會議中提議由學生、教員組織「治安隊」,維持秩序,並要求市府發給武器供執勤使用。

3月7日臺灣省自治青年同盟新竹分會於新竹中學成立,由李世薯主持,青年學生參加者眾。同日新竹防衛司令兼代新竹縣長蘇紹文下令將「治安隊」改名為「治安服務隊」,歸處委會新竹市分會指揮。3月12日下午,處委會新竹市分會及治安服務隊遭撤銷。

新竹旭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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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日的成功橋經由民眾指認,即為早期的旭橋,在二二八事件中,為憲兵開槍掃射的事發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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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今新竹市二二八和平紀念碑,鄰近旭橋,以三根竹子為造型象徵新竹,竹子頂端彎向受難地點旭橋的方向,並豎立〈南方的木棉花〉紀念碑。

遺址簡介

旭橋為清代竹塹城護城河橋樑,日治時期出版的《新竹市要覽》猶可見到旭橋標示,二戰後改建為成功橋。2015年新竹市政府將火車站前廣場到成功橋附近的東門城護城河進行親水公園再造工程。

2004年2月28日,橋畔設立新竹市二二八和平紀念碑。紀念碑旁有碑文,內容為白色恐怖時期黎子松寫給學生傅如芝的新詩〈南方的木棉花〉。

事件事蹟

1947年3月2日下午三點,民眾聚集在旭橋週邊持續抗議,當地軍隊出動卡車、車上搭載軍警及槍械,開至旭橋並向群眾喊話,群眾要求軍警繳交槍械,反遭機槍掃射;部分民眾跳至橋底、護城河溝底躲避,當場有八名民眾被擊斃,數十名傷者中又有八人傷重死亡,為目前已知新竹地區傷亡最慘重之事件。

▲事件時就讀新竹高級商業職業學校初級部的學生仰再傳,1947年3月2日於旭橋附近遭憲兵開槍掃射,左小腿中彈,照片中即是傷口皮膚焦黑、潰爛所留下的傷痕。
資料來源:《新竹風城二二八》,張炎憲,許明薰,楊雅慧,吳三連臺灣史料基金會,頁24

後龍車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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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址為後龍車站,歷經改建後已不復原貌,車站出來的中北街為後龍鎮主要市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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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治時期後龍驛作業所的作業手們於後龍火車站前合影。
資料來源:沈宜學提供

遺址簡介

1922年隨著鐵路海線的開通而設置後龍驛,1945年國民政府接收後更名為後龍車站,隸屬新竹運務段,為辦理客貨運業務的三等站,至1984年停辦貨運業務。原站房為木造,設有站長辦公室、售票房兼行李房、候車室、月臺、倉庫、廁所等。1970年車站改建,原建物已不復存。

事件事蹟

1947年3月2日,二名正在後龍車站運送彈藥的士兵,遭到數十名搭乘臺中往臺北火車的群眾圍攻,一名士兵當場被打死,另一名則開槍對群眾射擊,群眾即乘著原車前往新竹;後龍車站站務員王金定原負責調度火車,因而被捲入此事件。二二八事件後,王金定遭到龍港軍營區士兵逮捕,押送至新竹憲兵隊,囚禁刑訊二個多月。商人楊昌貴則在3月2日行經後龍火車站時被捕,行蹤不明。

臺北市區的鎮壓

1947年3月1日臺灣省警備總司令部宣佈午後十二時起解除戒嚴,但仍禁止集會遊行。3月3日警備總司令部宣佈政府已經答應民眾要求,並已「和平寬大的處理了」,然而事實上行政長官陳儀卻已向南京請兵,準備鎮壓。

3月8日晚間,整編第二十一師自基隆港登陸,長官公署與警備總部於晚間十時半下令,攻擊及逮捕於中山堂、日新國小開會的二二八事件處理委員會要員。3月9日清晨六點柯遠芬透過廣播,宣佈臺北、基隆戒嚴。隔日,陳儀對全臺廣播戒嚴令,下令解散處委會及臺灣省政治建設協會等「非法團體」,警總亦發布告民眾書,指出二二八事件是因「少數陰謀份子企圖利用機會奪取政權背叛國家,從臺北一隅開端,佔據廣播電臺,歪曲事實盡情渲染⋯⋯以至全省行政官吏或被挾持或被毆辱,政府機關或被佔領或被搗毀,外省公務人員及經商來臺者或被劫殺或被傷殘」。下令拘捕處委會要員,隨後警總實施綏靖與清鄉,對全臺展開鎮壓。

3月9日,警備總部開始實施武力鎮壓的綏靖,3月19日警總將全台重新佈署,成立臺北、基隆、新竹、中部、南部、東部、馬公等七區綏靖司令部,隔日起進行綏靖與清鄉。

▲臺北綏靖區由憲兵第四團團長張慕陶管轄臺北市及臺北縣屬一部分鄉鎮,東自汐止起,西至竹圍鄉,南自板橋起,北至草山(陽明山)、北投、淡水。
國家檔案管理局,《軍管區司令部》檔案,〈臺北綏靖區司令部綏靖工作報告書〉,檔號:A305550000C/0036/9999/4/4/001。

▲由陸軍整編第二十一師第一四六旅負責大新竹縣的新竹綏靖區,共分為第一至三綏靖分區,圖為第一綏靖分區之下再細分第一至四警戒區的兵力部署範圍。
國家檔案管理局,《軍管區司令部》檔案,〈二二八事件清鄉實施計畫〉,檔號:A305550000C/0036/9999/5/1/012/0008。

憲兵第四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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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31年的更生院(司煙毒勒戒),負責收容鴉片及毒癮者。
資料來源:臺北市立文獻館,https://reurl.cc/5qWMq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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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址位於現今的重慶北路、涼州街交叉路口,鄰近大稻埕慈聖宮、臺灣新文化運動紀念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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遺址簡介

原址為1918年林清月開設的宏濟醫院,後由臺灣總督府將此改建為更生院,於1930年完工,收容鴉片和毒癮者,院務由醫學博士杜聰明負責。二戰後1945年11月,更生院改由憲兵司令部第四團團部進駐,負責監視在臺投降之日軍,並協助警方維持秩序。1950年憲兵司令部在臺北進行重組,設址於此,曾監禁遭憲兵隊逮捕的政治犯。1957年憲兵司令部遷出,由「光復大陸設計研究委員會」進駐,使用至1991年。原址建物在1995年拆除,改建為私人停車場及辦公大樓。

事件事蹟

二二八事件中,憲兵第四團曾隨基隆要塞部隊於1947年3月8日軍隊上岸後合力掃蕩基隆市區。3月10日宣佈戒嚴後,憲兵第四團負責北部綏靖區的清鄉掃蕩任務,由團長張慕陶兼任北部綏靖區司令。二二八事件期間,臺北地區人犯的槍殺多由憲兵第四團執行。

▲二二八事件後的綏靖期間(1947年4月),憲兵第四團分派憲兵隊在全臺的鐵路站與海港等20個地點,分別進行車站檢查與水上檢查。
資料來源:國家檔案管理局,《軍管區司令部》檔案,〈臺北綏靖區司令部綏靖工作報告書〉,檔號:A305550000C/ 0036/9999/4/4/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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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北綏靖區司令部繪製「憲兵第四團設置水陸交通檢查站配置要圖」。
資料來源:國家檔案管理局,《軍管區司令部》檔案,〈台北綏靖區司令部綏靖工作報告書〉,檔號:A305550000C/0036/9999/4/4/001。

臺灣省警備總司令部第二處看守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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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治時期1931年的東本願寺臺北別院,1945年國民政府接收後成為臺灣省警備總司令部第二處看守所,用於羈押人犯之處。
資料來源:臺北市立文獻館,https://reurl.cc/ldrv9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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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址現為獅子林大樓,為複合式住商混合大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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遺址簡介

1895年日本佛教淨土宗大谷派隨日軍來臺傳教,其後信徒增加,於1928年建成「東本願寺臺北別院」,一度於1930年焚燬。1932年先興建庫裡維持僧侶日常所需空間,再於1936年重建成鋼筋混凝土製之本堂。二戰後1945年由臺灣省警備總司令部第二處佔用於羈押人犯。1967年6月拆除東本願寺,興建成三棟商業大樓。

事件事蹟

二二八事件中被警總逮捕者,多送至此處拘禁或刑訊。例如受難者郭國純於1947年3月10日在臺北市住處遭到不明人士入屋搜索並逮捕,後押往東本願寺羈押,最後移送軍法局,前後羈押共半年之久,並遭刑求。

事件中無故失蹤的李瑞漢、林連宗、施江南、林茂生等人的家屬,也都曾前往東本願寺尋找親人下落,但都沒有任何消息。

▲1936年改建後的東本願寺臺北別院本堂。
資料來源:國家圖書館,臺灣記憶, https://reurl.cc/D6kmyj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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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治時期東本願寺臺北別院的「庫裡」(寺廟的廚房與儲存糧食的地方)。
資料來源:國家圖書館,臺灣記憶, https://reurl.cc/9XNVGY

臺灣高等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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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治時期明信片中的高等法院與臺北地方法院。
資料來源:國立臺灣大學圖書館,日治時期繪葉書, https://reurl.cc/2gGWE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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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址為司法院司法大廈,位於博愛特區內,鄰近總統府、臺北市立大學、臺北市立第一女子高級中學。建築外觀大致保留日治時期的設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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遺址簡介

最初原址為清代武廟,1929年臺灣總督府拆除改建為法院,由總督府營繕課課長井手薰設計,1934年完工。臺灣總督府高等法院、檢察局、臺北地方法院等三個司法機關在此辦公,是日治時期最高層級的司法機關。

二戰後國府軍接收,更名為「臺灣高等法院」,1949年將司法院、最高法院、行政法院、公務員懲戒委員會遷至此處辦公,改稱為「司法大廈」;1977年增建第四層,作為大法官辦公室及憲法法庭使用。

事件事蹟

二二八事件期間,臺灣高等法院推事吳鴻麒在法院辦公室遭國府軍逮捕,1947年3月16日其屍體被發現棄置在南港橋下。二二八事件後,高等法院及轄下各地分院負責部分「滋事份子」、「叛亂犯」等的起訴與審判。

據本會審定之二二八事件之受難案件,於事件當時,經高等法院(含分院)判處「有期徒刑」案件共21件,其中7件宣告「緩刑」;判處「無罪」案件有6件,「不起訴處分」結案有7件。最終經高等法院審結之二二八涉案事件總共34件,其中14件判處有期徒刑。

▲二二八事件中受難的高等法院推事吳鴻麒先生,曾因審判「員林事件」等案件,結怨當道。
資料來源:財團法人二二八事件紀念基金會, https://reurl.cc/e8lXLL

臺北植物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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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治時期約1920年代的臺北植物園。
資料來源:國家圖書館,臺灣記憶,https://reurl.cc/m95YQ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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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透過受難者家屬及目擊者的陳述,臺北植物園內及周邊在二二八事件期間有多具棄屍及屍塊,明確的棄屍地點尚待考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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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治時期約1920年代遠眺植物園與專賣局之景。
資料來源:國家圖書館,臺灣記憶,https://reurl.cc/q8AYq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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遺址簡介

1895年臺灣總督府為調查臺灣的森林特性與擬定造林方針,選定小南門的陸軍用地作為苗圃。1900年於小南門外龍匣口庄購入農地12,953坪,稱為臺北苗圃。1921年更名臺北植物園,並在園內設置部分非關植物研究的單位,如武德殿、共進會商品陳列館、建功神社等。

1946年武德殿改作為長官公署宣傳委員會的電影錄製場,白崇禧來臺「宣慰」時曾參觀,後拆除改建為現今農委會停車場;而建功神社於1955年改為設置國立中央圖書館,1973年圖書館遷館後改為國立教育資料館,現今為國立臺灣藝術教育館;共進會商品陳列館則改建,設置為國立歷史博物館。

事件事蹟

1947年3月8日整編第二十一師軍隊登陸後,臺北植物園成為士兵棄屍地點之一。受難者林麗鏘於3月9日離開大姊家後再無音訊,家人四處尋找,稱「聽聞植物園內有不少陳屍,便到植物園去尋找,只見許多屍體慘死在大樹下。」

也有人路經植物園就被軍警抓捕,受害者陳糞陽在東門市場經營棉被店,3月9日清晨路過植物園門口時無故遭國府軍槍殺。

1947年任職中國南京《大剛報》記者唐賢龍所著的《臺灣事變內幕記》,書中曾提及1947年3月12日他在臺北街頭閒逛時看見植物園外馬路上有三具屍體,其中兩位還只是送報和送牛奶的年輕工讀生,而植物園內的樹枝間更是「掛著十幾塊炸碎的人肉。」

植物園與建功神社一帶鳥瞰圖。
資料來源:臺北市立文獻館,https://reurl.cc/ldrYjq

臺灣省警備總司令部勞動訓導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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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址現由國防部海軍司令部使用,因屬軍事管制地,無法入內考察。
資料來源:臺北市都發局臺北市歷史圖資展示系統,〈2018年版航測影像〉,http://www.historygis.udd.gov.taipei/urban/ma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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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電影中心典藏大直勞動訓導營開訓新聞影片畫面。此影片記錄下當時勞動營房舍、勞動場所、受訓人勞動狀況。
資料來源:國家電影中心,臺灣電影數位修復計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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遺址簡介

臺灣省警備總司令部勞動訓導營所在位置原為日本軍事用地,於日治末期改設為臺北第一青年特別鍊成所,二戰後由警備總司令部接收,於1946年4月籌設勞動訓導營,6月1日開訓。勞動訓導營設立目的為維持社會治安,主要收容失教、失業的遊民,並由警備總部參謀長柯遠芬監督。

事件事蹟

二二八事件綏靖與清鄉期間,警備總司令部曾移送「非首要暴徒」至勞動訓導營進行管訓。1947年3月16日警備總司令部曾下令:「應確實查明參加事件之暴徒,除罪惡重大應依法處以嚴刑外,其餘一律捕送警備總司令部大直本部勞動訓導營進行管訓」;另據本會審結之受難者賠償金申請案件資料,約有338人曾移送管訓。

▲臺灣省警備總司令部勞動訓導營於1946年9月2日發行的《勞動週刊》創刊號。
資料來源:中央研究院臺灣史研究所,臺灣史資源系統, https://reurl.cc/py0YNZ

受難者棄屍地

二二八事件後,臺北淡水河流域的川端橋、臺北橋以及大坑溪流域的南港橋皆有多具浮屍,可見事件中鎮壓的殘酷與慘烈。

川端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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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川端橋於1937年建造落成,為日治時期至今僅存之臺北市聯外橋樑。
資料來源:國立臺灣圖書館,日治時期期刊影像系統寫真資料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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川端橋延續至今的中正橋,經多次改建,仍保留原有橋墩,為連接臺北市區與中永和地區的重要橋梁。

遺址簡介

川端橋建於1937年,二戰後更名為中正橋,經多次重建,於1960、70年代拓寬橋面,但舊橋墩仍包覆於其中,2015年被指定為歷史建築。2019年開始進行中正橋拆除改建工程,擬保留原有橋墩,一旁另建新橋,原橋面保留給行人與單車使用。

事件事蹟

川端橋為臺北市與台北縣(今新北市)聯外橋樑,橫跨新店溪上,台北市端鄰近於螢橋、古亭,是二二八事件期間國府軍殺人、棄屍之處。根據受難者親屬林麗珊證言,因事件發生時遍尋不著就讀臺大的弟弟林麗鏘,於是至川端橋、新店溪邊尋找弟弟的蹤跡,赫然發現河面與岸邊皆有許多漂浮的屍體。另一位受難者親屬黃玉葉,則在事件時聽聞川端橋船夫在橋下發現屍體,雙手雙腳遭到反綁、屍體浮腫變形,黃玉葉前往確認後才發現是丈夫陳福的遺體。

臺北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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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治時期的臺北橋,原為木造,1925年改建為鐵橋,是當時臺北八景之一「鐵橋夕照」。
資料來源:國家圖書館,臺灣記憶,https://reurl.cc/WLQOj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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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址為聯絡三重與臺北市區的重要道路,二二八事件期間,臺北橋橋墩下浮現棄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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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址為聯絡三重與臺北市區的重要道路,二二八事件期間,臺北橋橋墩下浮現棄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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遺址簡介

臺北橋位於淡水河下游,為臺北市與新北市之三重及新莊的聯外橋樑。1889年時為木橋,1897年毀於颱風,1925年改建成鐵橋,費時三年半,耗資當時44萬日圓,橋身七跨,總長434.5公尺,中為車道,兩旁設立人行道。1960年臺北橋鏽蝕問題日益嚴重,故拆除重建,1969年臺北橋改建為四線道的水泥橋。1996年因應交通負荷日漸增大,改建為六線道,並於主橋兩側新建邊橋,通車至今。

事件事蹟

橫跨淡水河面的臺北橋,橋下在二二八事件中成為國府軍殺人、棄屍之地。胡聰火在尋找父親胡順過程中,聽聞橋下有多具浮屍,「十六水門那裡浮滿了屍體,每天都有,一具一具的,雙手被鐵絲反綁,頸部吊了塊石頭或磚塊,服裝不太整齊,只穿著內衣或內褲,泡水泡久了。肉都腫腫的,快爛了。大約有一個星期,淡水河岸都漂流著這樣的無名屍,看起來都是年輕人。淡水河上的船夫幫忙撈屍體,放置在岸上。那些屍體好像並沒被認走,後來大部分都用手拉車拉走了,也不曉得還有多少具屍體沒被撈起,直接漂往海裡。記得橋頭那邊的浮屍更多,聽說松山基隆河一帶也有浮屍。老一輩人說,鐵線再加石頭,穩死無疑。」

本會審定的申請補償名單之中有幾位平民百姓,在橋附近無端遭到刑求或槍殺。受難者林義吉遭國府軍逮捕後,還被刻意押到臺北橋上,毒打刺傷後丟入淡水河,自此長年病痛,無法耕作。

▲1925年改建為新式鐵橋後的臺北橋入口。
資料來源:國家圖書館,臺灣記憶,https://reurl.cc/k0Yo4q

南港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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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戰後1948年航照圖中的南港橋。
資料來源:臺北市政府都市發展局臺北市歷史圖資展示系統,〈1948年美軍拍攝航空照片〉,https://reurl.cc/WLQ8d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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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址位於交通要道,聯絡南港、汐止兩地的必經橋樑。現場橋樑有橋名標示,而無關於二二八事件的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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遺址簡介

南港橋橫跨大坑溪,為南港通往汐止、基隆之要道。橋體經過多次改建。二二八事件期間,南港橋為棄屍地點之一,當地居民在橋下發現八具屍體,故稱「八仙橋」。

事件事蹟

1947年3月15日半夜,南港的鄰長蘇溪圳聽到槍聲,早上發現南港橋下農地陳屍八具,手腳皆被反綁,嘴巴被布塞住,研判應在路旁槍殺,再往大坑溪丟棄,大多死狀悽慘且衣衫不整。當中可指認者分別為吳鴻麒、林旭屏、鄭聰、周淵過、林定枝;另有三具屍體無人指認,有施江南、陳屋等說法。吳鴻麒為臺灣高等法院推事,屍體被發現時,大衣、懷錶、鞋子皆遺失,屍體上滿是傷痕,右後腦被貼著開槍;林旭屏畢業於東京帝國大學法學部,通過行政科高等文官考試後返臺服務,卻因事件身亡,死前雙手雙腳都被綑綁,頭部與身軀有多處傷痕。

1947年4月行政長官公署下令「限期破獲南港被殺死屍八具」,臺北市警察局隨即派人前往南港調查,並回報家屬發現屍體經過。5月30日警備總部向蔣介石報告卻聲稱係臺北市內不良份子之秘密組織所為。

▲二二八事件中陳屍於南港橋下的林旭屏。
資料來源:財團法人二二八事件紀念基金會,https://reurl.cc/XkMQ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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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北市警察局報告南港橋下八具浮屍調查結果。
資料來源:國家檔案管理局,〈奉電限期破獲南港被殺死屍八具遵辦經過情形先行報請鑒核〉,《內政部警政署》,檔號:A301010000C/0036/057.43/33/1/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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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紅框處即警備總部向蔣介石報告,聲稱南港橋下的八具屍體是臺北市內不良份子之秘密組織所為。
資料來源:國家檔案管理局,〈為復台北市有不良份子密組暗殺團專以殺害軍官外省人及靠山一案調查情形〉,《軍管區司令部檔案》,檔號:A305550000C/0036/999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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