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見證228人物史攝系列 18


1947年二二八事件發生期間,受難者擔任高雄市富國飯店經理,並經營杏花村飯店。同年3月5日,至高雄市府廣場瞭解市參議會開會情況,無故遭國府軍槍殺。

見證228人物史攝系列 18

【黃寬之女 黃採秀 證言】
1947年3月5日到高雄市政府廣場了解市參議會開會情況,遭到兵仔逮捕,與其他人慘死於市政府前溝仔內,他背後彈痕累累,左後胸遭深刺一刀,左手被棒棍打斷。我家家徒四壁,只剩下五萬圓買一副棺木匆匆下葬。
母親負起家計,撫養我們長大。本來是幸福的家庭,從此陷入愁雲慘狀。我們不敢對外講父親的慘死,一輩子默默含恨承受不幸。幸虧母親曾在日本學裁縫,給人縫製衣服,才使我們在困頓中堅強地活下來。台灣人要覺醒,站起來為自己的前途與子孫的幸福打拚。
|節錄自《見證228》、《二二八事件辭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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