遺址名稱:
臺灣電力公司高雄區辦事處
主題照片:
今臺灣電力公司高雄辦事處。
縣市:
高雄市
地址或區域:
現址:高雄市鼓山區鼓山二路39號
plus code :
7QJ2J7JJ+XQ
地圖 :
簡述:
臺灣電力公司高雄區辦事處於二二八爆發期間,提供員工避難,並讓高雄能維持供電。
文化資產登錄:
無
雲林縣
空間種類:
產業設施
雲林縣
現址保存狀況:
臺灣電力公司高雄區辦事處於二二八爆發期間,提供員工避難,並讓高雄能維持供電。
遺址類型:
傷亡
雲林縣
雲林縣
雲林縣
雲林縣
雲林縣
雲林縣
雲林縣
事發介紹:
臺灣電力公司高雄區辦事處的創立,可追溯至日治時期。歐戰結束後,1919年臺灣總督府創立公民合營的臺灣電力株式會社,並成立高雄支店,即臺電公司高雄區辦事處之源頭。二戰戰後,臺電高雄辦事處於1946年5月1日設立,隔年更名為臺灣電力公司高雄區管理處。臺灣電力公司高雄區辦事處於二二八爆發期間,提供員工避難,並讓高雄能維持供電。
二二八事件爆發後,高雄要塞司令部認為壽山山腳若未管制,可能會有民眾聚集至壽山下,遂於1947年3月5日派兵封鎖山下町(今日鼓山路)一帶。當日,臺電總務組陳玉波趕赴李佛續主任的家中報告︰「電務組駱好清組長於上班途中,在鼓山路陸橋下被軍方擊斃,無法收屍;而公司內有200多位員工因無法出入而缺乏食物。」為了這兩個問題,李佛續於3月6日赴市府找黃仲圖市長與彭清靠議長,一同往要塞司令部談判。李佛續遭留置,直到下午4、5點左右,才有機會說明臺電高雄辦事處遭遇的問題。李佛續接受彭孟緝交辦之「維持電力供應、晚上不停電」任務,收到4包米後下山。返回臺電後,李氏發現員工躲在倉庫裡,即交代他們盡量留在辦事處裡過夜,以防不測。駱好清組長的遺體則葬於倉庫旁(事後遷葬他處),並呈報總公司予以撫卹。高雄要塞司令部以駱組長「因公殉職」為由,發給特恤費臺幣10萬元,交予管理處轉交給家屬,並致悼唁,公司也於該年底函送保險事務所申請死亡保險金;爾後,臺灣南部綏靖區司令部於4月初還特別至函給資源委員會臺灣辦事處,希望獎勵臺電高雄辦事處的李佛續主任在動亂期間的妥當作為。
臺灣電力公司高雄辦事處,在二二八期間不僅是臺電員工的避難所,也是擔起高雄市區維持供電的任務。鄰近的倉庫則是電務組長駱好清的埋屍之所。
口述資料:
參考資料:
許雪姬、方惠芳訪問,〈李佛續先生訪問紀錄〉,收錄於《高雄市二二八相關人物訪問記 錄(上)》,臺北︰中研院近史所,1995,頁29-32、35。
許雪姬、方惠芳訪問,〈駱震郎先生訪問紀錄〉,收錄於《高雄市二二八相關人物訪問紀錄(中)》,臺北︰中研院近史研究所,1995 ,頁244。
臺灣電力有限公司,〈函送本公司死亡員工駱好清等十一名申請書廿二份暨證書十八份〉,檔號:A313310000K/0036/48/1-1/1/007;文件產生日期:1947 年12月26日),收錄於《臺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職員保險》,典藏機關:國家發展委員會檔案管理局。
臺灣南部綏靖區司令部,〈臺灣南部綏靖區司令部代電〉,檔號:A202000000A/0036/299/092/1/011;文件產生日期:民國1947年04月06日),收錄於《國史館─二二八事變專案》,典藏機關:國家發展委員會檔案管理局。
〈高雄要塞部獎電管處〉,《中華日報》,1947年3月31日,第三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