遺址名稱:
虎尾合同廳舍
主題照片:
現今虎尾合同廳舍
縣市:
雲林縣
地址或區域:
現址:雲林縣虎尾鎮林森路一段491號
plus code :
PC5M+MH
地圖 :
簡述:
二二八期間,民眾於此成立指揮所,在虎尾機場戰役上的作用,扮演了後勤補給與調度上重要的角色。
文化資產登錄:
古蹟
雲林縣
空間種類:
衙署
雲林縣
現址保存狀況:
二二八期間,民眾於此成立指揮所,在虎尾機場戰役上的作用,扮演了後勤補給與調度上重要的角色。
遺址類型:
據點
雲林縣
雲林縣
雲林縣
雲林縣
雲林縣
雲林縣
雲林縣
事發介紹:
虎尾合同廳舍位於雲林縣虎尾鎮,落成於1939年(昭和14年)。它是虎尾郡役所直屬的派出所及消防組的聯合辦公室,也是郡役所的附屬建築物。四層樓高的水泥建築,曾是虎尾最高的建築地標。而其在地理位置與空間功能,兼具防空、通訊等功能,軍事要塞的功能。終戰後,1946年國民黨政府接收此地,延續了日治時期的功能外,將二樓改為中山堂,成為官方的重要集會場所。
於1947年228事件爆發後,3月1日晚上消息傳到虎尾,虎尾街上就發生零星衝突。凌晨,當地民眾在吳重庚帶領下到中山食堂,徵詢擔任日產接收委員及官民合作社總經理之職的胡國定合作,仿效台北成立治安委員會,同時推選台南縣參議員楊枝為總指揮,原本預計劃先佔領原虎尾郡役所,但是考量安全、通訊、警報及視野(合同廳舍是日治時期虎尾最高的建築物)等因素,而改選擇地點優越的合同廳舍消防組二樓辦公室,做為民軍指揮所。合同廳舍附近的居民組成,編為汽車消防組。3月2日晚間,青年學生佔領區署跟警察所,接管武器,編制武裝民軍,3日便前往攻打虎尾機場。攻打虎尾機場雖然歷經三天,但因為有了此民軍指揮所,方能一邊調度派虎尾善後總隊長黃漢書帶領武裝青年到虎尾糖廠借用步槍、子彈。一邊將來自各地聲援攻打機場的隊伍進行整合與派遣。歷經三日的攻打虎尾機場後,3月6日民兵突圍攻下虎尾機場,而國軍沿濁水溪往集集撤退時,民兵於指揮所開會討論,派遣竹山支隊追擊。所以民軍指揮所在虎尾機場戰役上的作用,扮演了後勤補給與調度上重要的角色。
於1947年3月19日台灣省行政長官公署頒布「清鄉計畫」與「自新辦法」。同月28日台灣省警備總司令部修正清鄉計畫,改由縣市政府主持清鄉工作,29日行政長官兼警備總司令陳儀又公告「盲從附和或被迫參加暴動份子自新辦法」。而合同廳舍再度成為清鄉時期,虎尾地區民眾辦理自新的場所。據報載,虎尾區區長謝掙強,於4月14日召集民政課長、參議員及中學校長組織宣慰隊,分赴各鄉鎮村里宣揚政府之德意與處理之寬大,及勸導盲從附和與被迫參加暴亂的份子,使其能夠悔過自新,並督導村里鄰長、民眾,互相負責搜查埋藏武器,完成清鄉工作,以確保地方治安。於4月26日止,虎尾區向政府辦理自新者有57名。
於921地震後,行政院九二一震災災後重建推動委員會調查古蹟與歷史建築,據「斗六國有財產局辦公廳舍調查研究計畫案」,2001年10月31日將虎尾合同廳舍登錄為歷史建築,2006年12月修復完成。2013年12月至今此地是結合誠品書店及星巴克咖啡重新翻修的三級古蹟。
圖1:1980年代虎尾合同廳舍照片
圖2:原虎尾合同廳舍現為今之誠品書店
圖3:原虎尾郡役所現為雲林布袋戲館
口述資料:
參考資料:
鍾松晉,《雲林縣歷史建築郡守官邸與合同廳舍調查研究計畫》,雲林:雲林縣政府文化局,2003,頁132。
「台南縣二二八事變非法組織調查表」,收於中央研究院近代史研究所編,《二二八事件資料選輯(五)》(臺北:編者,1992),頁348。
〈嘉義市軍警憲緝獲三二事變暴動人犯執行槍決一覽表〉、〈嘉義市三二事變報告書〉,收於中央研究院近代史研究所編,《二二八事件資料選輯(四)》,臺北:編者,1992。
楊欽堯,《風起雲湧二二八(雲林記事)》,雲林:雲林縣政府文化處出版,2012。
〈虎尾組宣慰隊〉,《中華日報》,1947年4月21日,第3版,收於林元輝編著,《二二八事件臺灣本地新聞史料彙編》,臺北:財團法人二二八事件紀念基金會,2009。
〈臺南全縣自新人數 共四百六十七名 嘉義山地武器繼續收繳一批〉,《中華日報》,1947年4月28日,第3版,收於林元輝編著,《二二八事件臺灣本地新聞史料彙編》,臺北:財團法人二二八事件紀念基金會,2009。
「斗六國有財產局辦公廳舍調查研究計畫案」,〈行政院九二一震災災後重建推動委員會〉,檔案管理局藏,檔號:A3990099035/0091/03/03-04/005/075。
財團法人二二八事件紀念基金會藏,《二二八事件受難者補償金申請案件卷宗》,〈黃漢書〉,第S○○五一七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