遺址名稱:
屏東市圓環
主題照片:
屏東市長春公園Google街景圖
縣市:
屏東縣
地址或區域:
現址:屏東縣屏東市林森路154號
plus code :
7QJ2MFFP+QP
地圖 :
簡述:
二二八事件期間,屏東車站發生衝突,莊迎之因通曉北京話擔任翻譯,卻被當局於圓環公開處決。
文化資產登錄:
無
雲林縣
空間種類:
其他
雲林縣
現址保存狀況:
二二八事件期間,屏東車站發生衝突,莊迎之因通曉北京話擔任翻譯,卻被當局於圓環公開處決。
遺址類型:
傷亡
雲林縣
雲林縣
雲林縣
雲林縣
雲林縣
雲林縣
雲林縣
事發介紹:
屏東市圓環即今日的長春公園,日治時期建立,鄰近屏東市所謂「五條通」(民生、復興、逢甲、中華、永福路口)之鬧區,但在二二八事件期間,它卻是當局公開處決莊迎之刑場。
當3月初二二八事件延燒到屏東,屏東各級參議員及國大代表分成兩派,一派是以市參議會副議長葉秋木為首,主張響應臺北二二八處理委員會,另一派以市參議會議長張吉甫為主,主張和平解決。3月3日下午兩派人協商,面見市長,市長允諾成立一個對策委員會,以消彌緊張情勢。於是葉秋木召集地方士紳召開二二八事件處理委員會籌備會。3月4日清晨車站附近陸續發生衝突事件,大批民眾聚集在郵電局前,情況混亂。顏石吉等處委會代表,前往市政府會見市長,為避免混亂擴大,要求封存警察局武器,以及憲兵隊解除武裝,但市長以無權答應,警察局長徐箕也拒絕了處委會要求。之後,顏石吉與副議長葉秋木因另有商議,留下莊迎充當翻譯。莊迎因曾在中國住過,通曉北京話,是以擔任翻譯協商。但到中午,市政府前衝突越加激烈,因此在警察局長等人保護下,龔履端市長至憲兵隊避難,此為「屏東三四事件」。
但事後當局卻指控莊迎要求警察局封存武器,由參議會看管,也要求憲兵隊解除武裝,以及指揮包圍與劫持龔市長,是「暴徒首犯」。是以在當局展開鎮壓與逮捕後,其中莊迎被列為「主犯」被捕,並於3月11日公開槍決於屏東市圓環。莊迎並未經司法審判,行刑前背部被插上「死刑犯-莊迎」牌子,送上三輪車遊街示眾,然後槍決。
1991年7月,屏東縣政府編列預算在鄰近中山公園興建二二八紀念碑,以紀念當局被公開槍決之人犯,1992年2月28日二二八紀念碑完工落成,是全國首座官方興建的二二八紀念碑。之後,每年二二八紀念日當天,屏東縣政府都會在此舉行追思會。
口述資料:
參考資料:
許雪姬主編,「謝愛吼轉呈義務通訊員蔡權能檢送之屏東事變暴動份子調查表」(1947年4月29日),收於許雪姬主編,《保密局臺灣站二二八史料彙編(二)》(臺北:中研院臺史所,2016),頁385-397。
屏東市參議會秘書室編,〈屏東市「三‧四」事變記並感想錄暨意見書〉(1947年3月,簡清榆),收於陳興唐編,《南京第二歷史檔案館藏—臺灣「二‧二八」事件檔案史料(下卷)》(臺北:人間,1992),頁507-559。
龔履端,〈臺灣省屏東市「三‧四」事變記〉(1947年3月),收於陳興唐編,《南京第二歷史檔案館藏—臺灣「二‧二八」事件檔案史料
(下卷)》(臺北:人間,1992),頁568-575。
賴澤涵總主筆,黃富三、吳文星、黃秀政、許雪姬執筆,《「二二八事件」研究報告》(臺北︰時報,1994),頁230-231。